天勸以色列4 資安專家手機的Line被紅色駭客入侵,差一點坐牢!

網路小說 駭客殺手 作者 秦續堅


因為我們都是基督徒,都很有愛心,也有共同的話題,我就跟她說:

神愛世人,神愛我們,小孩子都要到主耶穌這裡來。我很高興跟妳共事,一同關心需要關心的小孩~


我一直在等她的回賴,過了三小時她才回一個:「嗯」!


可是我好開心。

網路小說 駭客殺手 作者 秦續堅






我又問她在讀那一卷聖經?


她說:「約翰福音。」


我說:「好棒,經上說『信主耶穌的人有永遠的生命。』」我又問她有沒有男朋友。這個問題是白問了,她長的這麼漂亮一定有的。所以我又把訊收回,改說:「我的前女友一直來纏著我,我覺得好煩。因為他是為了錢,她知道我有錢才來纏我。」


我這樣說一方面是表明我沒有女朋友了,另一方面是在炫耀我的財富,女人不都是很愛錢?我錯了嗎?還是我因為我的前女友有了錯誤的觀念?那誰能幫我找個不愛錢而是真正愛我的女生?還有就是搏取她的同情,希望她看見我的寂寞孤獨。


她回我說:「要善待每一個人,包含前女友。」


我說:「我不想給她假希望。我最近賺很多錢,可是如果我沒這些錢,我的前女友會不會再度離開我?」我再度用炫耀自己的財富。


女教師說:「我沒有立場回答這個問題。」


我進一步的問她:「在那個教會聚會?」


她說:「我現在有要事處理,晚點再回你。」


我說:「嗯。」


晚一點,她回答我說:「我在平安教會聚會。」


我知道那是一間傳統福音音教會,強調神是獨一的真神、耶穌基督是神、耶穌基督是童女馬利亞所生、耶穌基督死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…。是一間很棒的教會,可是不相信醫治釋放、不相信神跡。


我所在的教會卻樣樣都相信。我知道教派林立、分裂會為教義鬧的很厲害,我就不跟她正面衝突,而是分享我在教會中所聞所見。昨天我們教會的牧師講了兩個令人震奮的例子:


第一個

烏干達總統的阿敏暴政、奧博特更殘暴、愛滋病犯濫…,直到1999年穆塞韋尼總統和總統夫人宣告: 「拒絕烏干達的假神」。2012年,他公開為自己和烏干達的罪悔改與神定下千年誓約,把國家奉獻給神。於是愛滋病人神奇地康復,並且烏干達經濟蓬勃發展,在非洲發達經濟國家中排名第二位。


今天烏干達有90%的基督徒,回教徒只有6%,神跡、奇事、異能橫掃全國,政政府、軍隊、企業等重領袖大量重生得救歸主。


第二個

裴濟珊瑚礁崩塌有數十年魚群消失,直到2004年委身基督教的裴濟總統、總理和許多高層官員及悔改的教會,重新將國家獻給神。珊瑚礁獲新生,魚群返回,海灘重現成群的螃蟹,甚至領導政變的將軍也在獄中轉向基督求赦免。


我得意洋洋,心想:「基督教的女生,都不會嫁給非基督徒,我這麼認真的禮拜,她一定會被我的敬虔打動…。」

手機被紅色駭客入侵

正在我自信大增時,手機響了,對方說:「我是和平派出所的巡佐,請你儘快的來派出所一趟。」


我說:「為什麼?我作了什麼?」


巡佐說:「只是請你來派出所配合調查。」


我說:「我不去。」


巡佐耐心的說:「那我們會拘提你。」


我生氣了,我心裡說:「警察先生是不知道我很有錢嗎?」我說:「我要請律師。」


巡佐說:「那是你的權利。」


我又生氣了,我說:「你是詐騙集團的人!」


巡佐說:「你已經被列管了,你的案號是458PO967E20,你自己上警政署的網站查就知道了。請你24小時內到派出所配合調查。」


這簡直是莫名其妙,我上網查了一下,我竟然涉及恐嚇罪!我馬上請律師。律師說:「你最好快點去派出所說明案情,不然對你會很不利。我陪你去。」


我只好乖乖去派出所一趟…,我本來以為有錢能「喊水會震動」(台語),那我好奇我怎麼喊不動水?


小陳很同情我,而且他一直在我身邊沒離開,他可以證明我沒有犯罪或恐嚇別人,又對我很忠心,就陪我去派出所。


到現在我還是一頭霧水。到了警察局,我和小陳、律師,等了半小時才等到那位巡佐。由於警政署的網站只有寫「案件: 恐嚇」,大家都搞不清楚狀況。心情真是焦急啊,而小陳卻在滑手機,好像沒事一樣,我覺得他真不夠朋友。


終於大巡佐來了,律師看出我的不安就說:「你不要講話,我來替你發言。」我說:「好吧!」

秦續堅

巡佐拿出一張A4的紙,上面有彩色列印,有我的賴的頭像和和平英文老師林小姐的頭像。其中的對話對我很不利,上面說:「我是作資安的專家,我知道妳家的地址,我可以像小鳥一樣,飛到妳家那裡…。」


我一看,我暈了,我根本沒作這件事,是那個死王八蛋駭客幹的?這明明是挾怨報復,還報在我難得初開的愛情幼苗上。


我失控的說:「這是那個駭客幹的?我是堂堂的正人君子,怎麼會幹這種幼稚的事情?」


律師安撫我說:「我知道這不是你幹的…。」


巡佐說:「我們警方是依照證據辦案,有多少證據辦多少案子!」


我轉向小陳說:「我們同甘苦的在一起工作,你作我不在場的證明。」


巡佐說:「就算有人在你身邊,你仍有可能犯下手機恐嚇的罪嫌。」


我傻了。律師安慰我說:「沒事的,這不算直接證據。」


巡佐說:「這雖然不是直接證據,但是報案人已心生恐懼,我必需依照家暴法開家暴令!」


我說:「林老師是我戀愛的對像,我又不是她的家人。」


巡佐說:「恐怖情人有恐嚇、跟蹤、威脅、悔辱被害人時,適用家暴法。你現在開始不可以接近報案人,否則警方將依法辦理!」


我說:「可是我要去課輔班教小朋友數學!」


巡佐說:「我問過了,課輔班已經有其他的老師代替你了,你不用再去課輔班了!現在請你把你的手機給我。」


我傻了,幸好律師在我身邊說:「我的當事人沒有故意犯罪,也無實質直接證據證實他的手機是犯罪證物,依法警方不得扣押…。」


我的律師還講了好多法律專業術語,我都聽不進去,我滿腦子想的都是:「我再也看不到林老師,我的愛情幼苗才剛長出來就枯萎了!」


小陳則安慰我說:「別難過了,天涯何處無芳草。」


這會啊,我跟駭客又槓上了,他們害我失去一次談戀愛的機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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